电动车电梯火灾案例敲响安全警钟 电动车请出去!

临房网 2021-05-14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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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成都一电梯内电动车起火 

  5月10日,成都一电梯内电瓶车起火,导致包括一名女婴在内的多人烧伤。从网传监控视频中看到:一电梯内有五人,一男子扶着一辆电动车,电梯关门瞬间,电动车起火,电梯内被火光浓烟包裹。另一段视频显示,电梯门打开,里面一片火烧过的痕迹。有救护车赶来,视频内有人说,“小区9栋电梯里电瓶车爆了,关到里面烧。”

  5月11日凌晨,成都市成华区应急管理局对此事进行了通报:2021年5月10日19时35分许,朱家岭一路8号丛树家园小区9栋1单元1号电梯内发生电瓶车燃烧火情,龙潭政府专职队出动2车10人前往处置,19时50分左右火情被扑灭。据调查了解,现场电梯内造成5人不同程度受伤;起火原因初步认定为电动车着火引发,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多起电动车室内起火事故 

  2020年7月,宁波鄞州区下应镇泗港小区一电动车店发生火灾,现场浓烟滚滚,火势非常大,据附近邻居称,疑一家三人遇难,一个大人带着2个小孩,有一个好像刚刚从大学回来,才20多岁,早上6点多着火,烧了半个多小时。

  2020年8月广西南宁某小区,一名女子骑着电动车进了电梯,电梯门刚刚关上,突然车尾下面开始冒烟,之后火着了起来,从电动自行车开始冒烟,到整个电梯厢被浓烟包裹,前后仅仅用了4秒。由于当时电梯已经启动,该女子最终将车辆拉出至6楼走廊。万幸的是走廊上的喷淋灭火装置迅速启动,物业人员也迅速赶来将火控制并报警,该起火灾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2021年4月,一位上海市民家中正在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突然爆炸燃烧,几秒钟后浓烟和明火一起堵住了房门。一家5口被困屋内,幸亏消防员及时赶到,一家人得救。

  记者调查: 

  市民习惯借助电梯把电动车推至家中充电 

  在兰山区环球国际小区,记者发现,有的小区居民会把电动车借用电梯推回家中充电,这样的情况不在少数。其实在小区的电动车车棚设有充电桩,但是有的居民习惯于在家中充电。据记者调查,相当多的市民习惯借助电梯把电动车推至楼道内或者家中充电,这样做法确实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同乘的人太倒霉了,那么小的孩子跟着遭罪!害人不浅!破车非要进电梯!以后切记,看到电动车进电梯,千万别跟着进去。”“虽然小区不同意电动车上楼但是还是有人推进电梯的,这真的很危险。特别现在都是高层。”面对此次电动车火灾事故,网友纷纷评论,提倡应该要求禁止电动车进电梯。

  “这样真的太危险了,感觉我们小区应该也要整治一下。”环球国际小区的业主刘先生说,不应该为了图方便,就把这样的危险置之度外。“电动车出现火灾事故太多次了,但是大家为什么就是没有引起重视?”小区居民王女士说,电动车使用真的需要多加注意。

  电动车火灾出现的原因 

  电动车虽然给生活带来了便利,但它却有潜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骑电动车进电梯隐患大。

  记者了解到,小区电梯承载能力主要分为800千克与1000千克两种。电梯轿厢空间狭小,电动车进入电梯,容易导致轿厢、轿门等部位发生碰撞,造成硬件或者软件识别等故障,甚至造成轿厢或轿门变形,乃至引发电梯停梯等故障。如果碰撞较为严重而电梯设备又较为老化,很可能会影响电梯正常运行,因此不建议将电动车骑进电梯上楼入户。

  楼道充电很危险,一旦失火难救援。电动车在室内、楼道停放、充电,一旦燃烧起来,30秒后室内温度将迅速升到120℃,3分30秒后,室内温度超过660℃,燃烧迅速,热值高,有毒烟气向上蔓延,很快会导致整栋楼陷入毒烟密布的状态,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甚至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很多电动车充电都在夜晚,大多数车主一般下班回家开始为电动车充电,次日早晨上班时拔下电源,连续充电时间超过12个小时,这样很容易引发电瓶起火或爆炸,意外发生的第一时间也无法知晓,延误救火的最佳时机。

  电动车火灾如何预防 

  那么,如何预防电动车火灾呢?合理控制充电时间,按照电瓶容量的大小,一般在8-10小时内就能完成充电。勿在住宅内充电,室内易燃物品较多,一旦出现起火事故,容易酿成火灾。勿飞线充电,飞线充电在天气突变等情况下易酿成火灾。勿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楼道中的电动车一旦起火会直接阻断消防求生通道。不要盲目改装电动车,进行加装音响、照明等改装,容易造成线路负荷,引发火灾。勿购买和使用非标及超标电动车,购买非标或超期使用电动车会增加风险指数。平时要加强自查自检。

  律师说法: 

  电动车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在成都这次事故中,电动车车主和其他相关各方,应承担什么责任?对此,记者咨询了本报律师团主要组成单位、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律师。彭海分析,首先要有电动车起火原因的鉴定,确定过错方是谁,过错方需要承担相关责任。现在来说,车主也被烧伤,一方面是对于电动车车主自身的权益维护,要知道车主是否只是对电动车使用和保管,未进行改装电动车等其他行为,了解电动车是否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是否在质保期内等等;另一方面是对于其他相关各方的权益维护,电动车车主应承担赔偿责任,该事件属于民事侵权。

  此外,《民法典》第1198条有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彭海律师认为,电动车车主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理由是其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过错,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

    编辑者:yangjianq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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