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 未取得相关证照立即停止培训!

临房网 2021-08-09 09:48
1030

 8月5日上午,兰山区召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研究通过《兰山区“证照不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自8月6日起,在兰山辖区内,凡未依法取得相关证照,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的校外培训机构,立即停止培训活动,并妥善安置学生、清退学费。根

  据《方案》,存在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无证无照开展培训活动,将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取缔;有照无证的停止办学,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拒不整改的列入“黑名单”并取缔;具备办证条件且处于证照办理过程中的机构,不得提前开展教育培训业务,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方可营业。

  头条相关:

  兰山教体局发布《致全区中小学家长的一封信》

    第一期987家证照齐全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公布

  兰山区教体局在8月6日发布了《致全区中小学家长的一封信》,劝告各位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正确看待校外培训,并作出了如下几点提醒。

  1、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孩子学业的成长发展,关键在于提高平时课堂听讲的效率,养成独立思考、有效学习的能力。如若确有需要安排校外培训,希望能以孩子自身素质提升、兴趣培养、个性发展为出发点,选择孩子真正喜欢、感兴趣的项目和内容,切不可脱离孩子实际盲目跟风从众,尽量减轻孩子过重的课外学习负担,让孩子拥有一个阳光、健康的学习成长空间,促进孩子全面健康发展。

  2、要注意查看机构内教育环境和规范办学公示牌。确认机构是否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非登记证书,以及培训机构名称、地址是否与《办学许可证》上的名称、地址一致。

  3、要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缴费培训前,要详细询问课程退费办法,约定课程优惠、赠品价值等在退费时的处理方式;一定要与培训机构签订符合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要点的正规合同;缴费时要及时索取与机构名称相一致的票据,不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拒绝培训机构任何形式的“培训贷”“学费分期贷”等行为,切勿盲目轻信校外培训机构“保过”“提分”“一线名师授课”等不切实际的承诺,谨慎辨别机构内部悬挂的各种“基地”“指定机构”“合作单位”等牌匾宣传。一定要谨记“提前缴费有风险,退费大多遇冷脸,考虑缴费别图快,退费多数不愉快”。

  “兰山区校外培训机构网络监管平台”即将上线运营。家长可在线选课缴费,培训费用直接进入监管账户,分段划拨至校外培训机构,保障家长的资金安全。

  兰山区教体局还公布了987家兰山区第一期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识别下面二维码可查看。


    编辑者:mhs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