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开出第一张罚

临房网 2021-10-14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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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前夕,我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开出第一张罚单!

  据悉,国庆前夕,蒙阴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由某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住宅小区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涉嫌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第一款之规定。根据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相关物业管理单位进行了处罚款人民币4400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相关负责人按现场实际情况立即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据了解,蒙阴县消防救援大队将持续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夯实工作措施,切实保证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编辑者:m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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