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兰山区调整风险区的公告

临房网 2022-12-06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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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从12月6日起,将兰山街道前十街交警支队家属院(馨和村小区)5号楼1单元、兰山街道凯歌文化城凯得利营养餐厅、兰山街道智博专升本临沂校区、兰山街道御园公寓、兰山街道洗砚池街110号興雲閣店铺、兰山街道兰山小区51号楼2单元、兰山街道永尚润城1号楼1单元、兰山街道南道龙盛幸福里小区23号楼3单元、兰山街道同心花园4号楼、兰山街道金兰物流C5区8-12号韩之影物流、兰山街道青果精品酒店(东方不夜城店)、兰山街道金道御园4号楼2单元、银雀山街道鲁商金悦城14号楼2单元、银雀山街道王庄小区中区九排、银雀山街道银河湾三号院18号楼、柳青街道城开首府小区12楼3单元、柳青街道金升社区2号楼1单元、柳青街道豪森名邸5号楼1单元、经济开发区浪沙足道、白沙埠镇圣园村(朱阜社区)72号楼3单元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来源:健康临沂


    编辑者:zyf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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